烏海供電公司大用戶召開電費回收目標及強化電費風險防控專題會議
中國電力新聞網(wǎng)訊 通訊員 孟令辰 報道 按照烏海供電公司關于轉發(fā)集團公司《關于下達2022年電費回收目標及強化電費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內烏電營銷【2022】16號)的通知要求,結合大用戶管理中心實際工作,烏海供電公司大用戶管理中心召開專題會議,落實安排公司部署的相關工作。
會上,班子成員傳達了文件精神,同時提出針對重要客戶,要嚴格執(zhí)行分次劃撥頻次,對于月用電量較大的電力用戶縮短結算周期,月用電量1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每月劃撥次數(shù)不低于三次;若存在潛在風險,每五天核算收取一次電費;若已發(fā)生欠費,按天核算催收電費。各分管人逐戶對接重點客戶,密切跟蹤、盯防,嚴防可能引發(fā)的欠費風險。
同時,按照財務部工作要求嚴格銀行承兌匯票管理,嚴防匯票風險。加強銀行承兌匯票收取管理,不得收取財務推送匯票庫外的銀行承兌匯票。各分管人書面通知用戶,4月起,承兌額度由20%下降到15%。
此外,針對面臨破產(chǎn)風險的企業(yè),確保每日抄表,電費實現(xiàn)日清日結,及時下達催費通知、停電通知等手續(xù),嚴防欠費。
下一步,烏海供電公司大用戶管理中心將嚴格落實會議安排,確保2022年電費回收任務圓滿完成。
責任編輯:周小博 投稿郵箱:網(wǎng)上投稿
關鍵詞: 供電公司
免責聲明:本網(wǎng)站內容主要來自原創(chuàng)、合作媒體供稿和第三方自媒體作者投稿,凡在本網(wǎng)站出現(xiàn)的信息,均僅供參考。本網(wǎng)站將盡力確保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可靠性,讀者在使用前請進一步核實,并對任何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本網(wǎng)站對有關資料所引致的錯誤、不確或遺漏,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本網(wǎng)站中的網(wǎng)頁或鏈接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識產(chǎn)權或存在不實內容時,應及時向本網(wǎng)站提出書面權利通知或不實情況說明,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或不實情況證明。本網(wǎng)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依法盡快聯(lián)系相關文章源頭核實,溝通刪除相關內容或斷開相關鏈接。
資訊排行榜
-
2021-10-27 11:18
-
2018-09-28 11:33
-
2018-09-28 11:33
-
2018-09-28 11:33
-
2018-09-28 11:33
資訊熱門推薦
-
2021-10-27 11:18
-
2018-09-28 11:33
-
2018-09-28 11:33
-
2018-09-28 11:33
-
2018-09-28 11:33